受理逮捕案件121件156人,同比分别下降29.2% 和34.7%。批准和决定逮捕75件102人,同比分别下降38%和33.8%;不批准逮捕44件52人,同比分别下降10.2% 和38.1%。从不捕的情形看,证据不足不捕16人,去年同期为20人,同比下降20%;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6人,去年同期为64人,同比下降43.8%。不捕率为33.77%,同比减少1.52%。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1件343人,同比分别上升15.1% 和19.5%。提起公诉126件185人,同比分别下降23.6% 和16.7%;不起诉70件79人,同比分别上升48.9% 和51.9%。从不诉的情形看,情节轻微不起诉79人,去年同期为52人,同比上升51.9%。不诉率为30.71%,同比上升11.73%。


受理逮捕案件11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22.2% 和40%。批准逮捕9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125%和100%;不批准逮捕2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20%。从不捕的情形看,无社会危险性不捕4人,去年同期为2人,同比上升100%。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件17人,同比分别下降9.1% 和持平。提起公诉7件10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28.6%;不起诉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持平;附条件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500%。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执行情况:通知法律援助13人次,法定代理人到场19人次,社会调查84次,心理疏导6次,帮助教育174次。
我院本期适用认罪认罚人数为24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37%,同比上升1.6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为119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5.97%,同比上升2.16%,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16人,采纳率为97.48%,同比上升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