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工作流程
环节序号
步骤
岗位
主要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限
开始
1
接待收件
承办 检察官
接收民事申诉线索,撰写接访笔录,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进行初步分类,录入统一业务系统软件。
当日
2
审查
根据分类提出审查意见,报主办检察官审查。
规定时限
3
审批
主办 检察官
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分管检察长审批。
4
决定
分管 检察长
决定对信访事项的处理。
5
分流
根据分管检察长决定,填写《控告申诉首办案件受理登记表》,在受理信访事项7日内分流完毕。
自受理后7日内
6
催办
对逾期未回复处理情况或者查办结果的,应当发催发函进行催办。
3个月
7
答复
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诉人,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工作应当和承办部门协同进行。
8
归档
整理相关材料归档。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