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司法厅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新区检察院针对当前涉刑强戒人员接转工作存在机制衔接不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不规范问题,拟建立《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转工作机制实施方案》。11月3日,新区检察院以召开专家咨询会的方式对该实施方案草案进行讨论修改。此次专家咨询会由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景远主持。

咨询会上邀请到了长春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于志峰、北湖街道平安办公室主任杨淼、新区院特邀检察官助理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华、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及人民监督员共八位专家参与座谈。
检察官与专家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转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讨论稿)的适用范围、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监督方式及结果反馈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与会专家也对该方案的修改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想法,并表示,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新区戒毒管控工作形成责任分工明确、衔接机制流畅、管理规范的运行模式。
下一步,新区检察院将在参考专家意见基础上完善《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转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持续有效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