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时间:2022-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促进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更加规范,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近日,长春新区人员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北湖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检察官查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台账,核对了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对决定机关的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的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情况、请销假管理、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查看了社区矫正定位平台,并随机抽取部分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位置共享方式确定定位是否准确


        针对检察过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方案相同、月思想汇报相似的问题,检察官当场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社区矫正负责人当场认可并承诺将认真整改

        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表示:“检察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细致且规范,把监督渗透贯穿到社区矫正的全过程,有力推进了社矫工作依法、规范、透明,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体现了检察担当,彰显了检察力度。

        下一步,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探索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新模式,依法能动履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开展。


         
        本院概况
        院领导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网上信访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版权所有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光机路4515号 电话:85192622 邮编:13010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点击进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