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正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在省院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整体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大局、放到全市振兴发展中谋划,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审查逮捕43件99人,审查起诉57件107人。服务脱贫攻坚,打击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行为,办案3件5人;将司法救助与扶贫救济衔接,彰显检察温度,办案5件,发放救助金28万;两级院19名干部驻村帮扶,协调资金2718万元,包保160户,全部实现脱贫。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件,对5件整改不力的提起了诉讼。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站位,增强合力,加大力度,提前介入“有请必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查逮捕29件97人,批捕92人;审查起诉30件189人,提起公诉17件105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受理线索143件,发现涉“保护伞”线索44件。江源区院发挥捕诉一体优势,17天办结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集团成员20人涉嫌7个罪名,起诉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拘役6个月。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贯彻最高检“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要求,严格政策法律界限,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强制措施,保护平等竞争和自由创新。受案16件18人,取保候审15件17人,逮捕1件1人;决定不起诉10件12人,起诉4件4人。
二、优化刑事检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办案为中心,以办好案为核心,突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努力提供合格检察产品。
落实捕诉一体,提升办案质效。受理审查逮捕614件1022人,受理审查起诉1214件1861人。批捕489件793人,逮捕率(人)77.6%,同比下降4.1%;起诉1005件1423人,起诉率(人)76.4%,同比上升2%。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7件8人。
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改变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动参与刑事诉讼的状况,388件刑事案件通过协商办理,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33.6%,量刑建议采纳率50%。通过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努力消解社会戾气,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新路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焕发出旺盛活力。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衔接顺畅、合力增强、确保质量”,加强配合,提高效率;依法制约,确保质量。受理职务犯罪81件96人,起诉52件59人,不起诉12件13人,判决18件22人。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增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惩戒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人、起诉12人,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不批捕3人、不起诉10人。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市两级院42名院领导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靖宇县院未检办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强化诉讼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双赢多赢共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保障。办理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案件,决定不捕221人;办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案件,决定不起诉157人,同比分别上升25.6%和48.1 %。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决定不捕146人、不诉25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件17人、撤案12件13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6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已改判、发回重审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3件,提出建议41件,采纳27件,邢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例。在庆祝建国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办案6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精准监督,突出“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三项重点,通过个案推动司法公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9件,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开展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加强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13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终结审查、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的案件,注意说明理由和依据,耐心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加强普法,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以行政诉讼监督为行政检察的核心,加强结果监督和程序监督,“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维护司法公正,一方面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办案力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防范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件,已结4件;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36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件,采纳36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16件。
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发挥法律监督、利益保护、统筹协调职能,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检察质效进一步提升。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公益”为核心,“事要解决”为目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独立价值,坚持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紧密衔接,刚柔并济争取最佳效果。严把线索发现关、诉前程序关、审查起诉关和执行监督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与办案效果等方面把关定向,做政府解决公益问题的帮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诉前程序案件6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56件,行政机关落实整改41件,提起诉讼9件。为维护“绿水青山”,服务“一谷一城”建设创造条件,巩固基础。
以专项监督推动公益诉讼进一步深入和拓展。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健品乱象”“网络餐饮违规经营”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5年以来发出的136件诉前检察建议进行检视,促进检察建议落实落细。靖宇县院通过办理松花江流域非法堆放煤堆案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加强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被省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决定的学习研究,在公益诉讼“4+1”基础上加强实践探索,掌握新情况、新动向,发挥检察职能,彰显检察担当。
五、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执法为民宗旨
转作风、找短板、抓弱项、提质效,以优质司法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接受了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7项37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走访各民主党派,诚恳听取监督意见。加强与工商联沟通联系,积极研究加强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措施。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14条,公开法律文书83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1件,办理网络查询及预约申请201次。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亲属及单位负责人现场参与。召开听证会5次,57人现场参与,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疑虑,扩大类案普法影响力。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最高检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规定,努力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31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18件,办结率100%,以“小信封大变革、小信封大服务、小信封大情怀”缓解焦虑、传递信任。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完善智慧检务平台建设,加强法律咨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事项,提供 “一站式”服务。加强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 件,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93件。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情理法”交融,加强司法办案、释法说理、以案说法、检察建议能力;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提升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案件释法说理水平。以“德法相依”提升治理能力,使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法治力度、感受法治温度。第6个“国家宪法日”,全市两级院42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学校开展“尊崇宪法 护航成长”法治宣讲,全市6700多名学生踊跃参加。2019年5月接受了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导组督导,工作成果得到充分肯定。
六、重自强,求极致,加强队伍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队伍建设“四化”总目标,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努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以“三个三”工作法抓推进。坚持党建工作引领方向、政治工作保障素质、纪检监察预防惩治,以“三位一体”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决策执行过程中,主要领导有想法、分管领导有办法、具体承办人员有做法,以“三法统一”抓落实;坚持以一事当前,问题导向检视、目标导向推进、效果导向评估,“三个导向”抓发展。全院上下形成了想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被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为市直机关示范单位。注重人才培育,两级院300余人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21期领导干部业务讲座;32期32人参加高检院调训、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在全省“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中,3人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2人被评为办案能手、2人获最佳论辩奖;87名员额检察官参加全省检察人员素能测试,现场闭卷答题,通过率100%。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推进从严治检,抓正面典型以引导,抓反面典型以警示。开展“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肃流毒、明是非、辨善恶,机关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全市两级院8名检察人员受到处理。以转隶为转机,减存量,遏增量,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职能配置,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按照最高检部署,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市院成立“八部一委”,“四大检察”、“十项业务”落地落实。推动干部新“老”交替和内外交流,市院4位中层主动让位,提拔副县级干部4人、内外交流4人,提拔科级干部5人,交流中层21人,晋升二级检察官助理2人。以风清气正选人用人成果激发活力,催生动力。压实司法责任,检察长办案成为常态,两级院领导办案377件,达本地区同期办案总数的5.23%。两级院检察长或受委托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0人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到国家、省、市各类表彰28人次,单项工作7次在全国和全省检察系统介绍了经验。检察二部主任朱锐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政法机关报告会上做了宣讲。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院和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些措施抓得还不够细不够实,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力量还比较薄弱。三是从严治检任重道远,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很重。去年全市两级院多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包括市院2名党组成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思考、深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化”建设目标,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推进“一谷一城”建设,服务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以办案为中心提高专业化素质。着眼刑事检察继承发展、民事检察依法精准、行政检察“双向监督”、公益诉讼规范提高,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协调发展。
(三)加强检察业务基础建设。优化检务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完善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检察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推进队伍“四化”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以“三位一体”抓队伍、“三法统一”抓落实、“三个导向”抓发展,凝聚人心,提振士气。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依靠省院和市委的领导,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为白山“一谷一城”建设作出新贡献!